誰可以協助您代辦移民業務?
只有「合法移民業務機構」始能辦理移民相關業務。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5條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以公司組織為限,應先向 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設立許可,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後,再向入出國及移民署領取 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
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的移民業務有哪些?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7條第1規定: 「移民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下列要件: 1. 一定金額以上之實收資本額。(至少為500萬以上) 2. 置有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專任專業人員。(依法規定至少為三位專任專業人員) 3. 在金融機構提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目前保證金為150萬或250萬元) 4.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應具備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