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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1:誰可以協助您代辦移民業務?

A: 只有「合法移民業務機構」始能辦理移民相關業務。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5條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以公司組織為限,應先向 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設立許可,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後,再向入出國及移民署領取 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

Q2: 何謂合法移民業務機構?

A: 在臺灣,移民業務係屬「特許業務」,因此,合法移民業務機構除具備一般公司組 織資格及執照外,尚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申請特許,取 得「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業務機構註冊登記證」後,始可營業。 意即經過此合法程序取得相關執照後之公司始可稱為合法移民業務機構。

Q3: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的移民業務有哪些?

A: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6條第1項: 『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各款移民業務: 1.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 2.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 3.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 4.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

Q4: 申請特許業務需備要件為何?

A: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7條第1規定: 「移民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下列要件: 1. 一定金額以上之實收資本額。(至少為500萬以上) 2. 置有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專任專業人員。(依法規定至少為三位專任專業人員) 3. 在金融機構提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目前保證金為150萬或250萬元) 4.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應具備之要件。」

Q5:參加移民專業人員訓練及測驗之資格為何?

A: 依「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年滿二十歲者,得參加移民專業人員訓練。…』 亦即只要符合年滿20歲者皆可報名參加。